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年度报告
2026-03-25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年度报告
浙江/温州-2026-03-25 00:00:00

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法定代表人翁家金
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幢**层
开办资金(万元)***.**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期末数(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及监理工作。(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举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招标站人手较少,虽不承担考核职责,但工作量依然十分繁重。主要业务涵盖工程咨询、工程建设及工程设备三大类招标,近期又新增了电力类招标业务,需要全程跟进招标备案、文件审核、开标监督及标后备案等环节。此外,随着相关执法职能回归住建部门,招标站还需承担起对串通投标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责任。与此同时,站内仍要持续开展标后合同履约检查、处理原**项目遗留事宜、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参加工程会议,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我站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与指导机构,核心职责在于维护招投标市场的规范秩序,确保全流程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与公正诚信。在监管实践中,我站秉持“先批后补、宽进严管”的原则,重点把好工程招标的“入口关”与“过程关”,严格核查招标前置条件的完备性,强化招标过程的动态监督,依法依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并扎实做好中标后的备案管理,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一)主要工作*.全过程闭环监管事前审核:严把招标入口关,重点审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公平性,杜绝设置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门槛,确保招标条件合理完备。事中监督:对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督,运用技术手段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防围标、串标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事后备案:严格落实中标结果公示制度,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相关举报,确保招投标结果经得起检验。*.数字化转型与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电子招投标平台应用,实现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在线开标及远程评标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大幅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构建建立并完善投标企业信用评价机制,量化记录企业市场行为,设置科学合理的信用分值,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评审,强化信用导向作用,倒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常态化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组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法规与实务操作培训,解读最新监管要求,剖析典型案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投诉处理与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对受理的各类投诉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取证,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开结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正义。*.串通投标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招投标活动中涉嫌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开展线索核查与立案调查。重点查处投标人间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通过调取投标文件、比对投标报价规律、核查投标保证金来源、运用电子化手段分析投标文件制作痕迹等方式,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二)取得的主要效益*.经济效益:节支增效,优选优建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有效降低工程项目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同时,通过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的中标单位,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效益:阳光透明,公信力提升招投标过程全程公开透明,打破地域保护和行业壁垒,为中小企业提供平等参与机会;阳光操作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有效减少腐败风险,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信任度。*.管理效益:规范秩序,净化市场严格的全程监管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乱象,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信用体系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将竞争焦点转向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平,形成良性竞争生态。*.技术效益:数字赋能,流程再造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深度应用,实现了业务流程再造,大幅缩短招投标周期,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招投标管理更加精准高效,推动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年*月~**月,完成中标备案工程共**件,工程总造价约为**.*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站虽依托数字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全程网上审批有效提升了招投标服务效率,但在对标新形势下监管要求方面仍存在短板。特别是随着《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号)的印发,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提出了更高标准,实际工作中主要面临以下挑战:*.人员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在全程网办简化流程、提升服务体验的同时,内部审核流程虽已理顺,但面对新增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要求,现有人员配置捉襟见肘,导致在标后履约核查、风险预警处置等环节难以实现精细化覆盖。*.专业素养与新职能衔接不足。行政执法职能刚刚划转接手,队伍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案卷制作等方面的实战经验尚浅,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亟待系统性提升。同时,面对工程设备类招标等技术性较强的审核任务,现有人员在专业技术知识的储备上存在盲区,影响了审核的精准度。*.全链条闭环管理有待深化。当前监管重点仍较多集中在招标投标前端环节,对项目全过程的全链条穿透式管理尚处探索阶段,在借助相关科室及行业协会力量、构建协同监管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破题。
四、下一步打算*.招标人行为规范: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督,严防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方式破坏招标公正性,确保招标人依法依规履职。*.招标文件审核:建立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责任到人。聚焦重点,严查并删除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合理设置技术标分值,从源头保障竞争公平。*.中介机构管理:依据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与奖惩,引导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执业,提升中介服务质量。*.评标专家监管:强化评标现场监督,重点检查专家纪律执行情况,对打分异常、倾向性评审等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减少人为干预。*.投诉处理与违规查处:规范投诉受理、调查、答复流程,有效甄别并防范恶意投诉。对反映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标后履约:完善标后履约核查和合同备案管理,依托智慧监管系统对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警,结合定期抽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合同履行与招标承诺一致。*.行政执法:加大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查实的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监管闭环。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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