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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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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峧头区域畅行服务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兴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对峧头区域畅行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公开招标,****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 负责人 | 工期 (日历天) | 投标报价 (元) |
* | 浙江冠臻建设有限公司 | 陈柳羽 | *** | ******* |
* | 台州标邦建设有限公司 | 毛乾龙 | *** | ******* |
* | 浙江新禾建设有限公司 | 胡巧波 | *** | ******* |
评审纪要:*、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景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经系统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③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梓辉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经系统询标,投标单位确认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千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经系统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部第一部分评审内容”第①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作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审查不合格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兴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俞先生
代理单位: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司徒倩倩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兴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