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襄财罚决字〔2026〕11号)
2026-03-25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襄财罚决字〔2026〕11号)
湖北/襄阳-2026-03-25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襄财罚决字〔****〕**号)

来自:襄阳市财政局 时间:**********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湖北鸿旭臻吉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鏖战岗路百利科技工业园*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襄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智能分包机(药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月,襄阳市中心医院委托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全自动智能分包机(药品)挂网进行公开招投标,由湖北昱正鹏楚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湖北鸿旭臻吉商贸有限公司参与陪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日,由湖北昱正鹏楚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东商设备中标,*******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万元。

三、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鄂财法规〔*****号)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对湖北鸿旭臻吉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襄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智能分包机(药品)采购项目,采购金额***万元,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元),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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