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0日)
2026-03-20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0日)
福建/福州-2026-03-20 00:00:00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工程(二期)

仓山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规划红线范围内,项目新建站后路,改造环岛路。新建站后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长***.**米、宽**.*****.**米,其中:桩号****+***处新建南湖*号桥(长**.**米、宽**.**米),新建电力隧道长***.**米(直径*.**米),桩号****+***.**、****+***.***处分别设置人行地道*座;改造环岛路长***.**米、宽*.**米(桩号****+***处新增*处主线出口)。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电力隧道、地道、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对预测超标的规划住宅区*、规划住宅区*、湖滨府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采取安装隔声窗等措施。运营期应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物面向街道一侧范围内的区域执行 **类标准;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主,道路红线外**米范围内执行**类标准)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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