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4日)
2026-03-24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3月24日)
福建/福州-2026-03-24 00:00:00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苯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苯管线项目

福清市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主要建设内容:原万华至环洋厂界氧气管线更改介质为苯,且原管线****段切割拆除并更换 *****管线接至万华福建码头苯罐组泵群;从原氧气管线起点向西延伸至天辰耀隆界区,并增加保温,加上原利旧氧气管线,苯管线总长度****米。向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输送苯,每年*****万吨。

*、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水、噪声和固废等,降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排放,试压废水进入万华环保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废焊条、废防腐、废保温材料等施工废料应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严格做好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套建设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妥善处理与工程相邻重要管线关系,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生态环境风险;做好事故应急池等应急设施的依托和互联互通等衔接工作;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与园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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