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2025〕6号)
2026-03-25
广东/揭阳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2025〕6号)
广东/揭阳-2026-03-25 00:00:00
广东/揭阳-2026-03-25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普财罚〔****〕*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年普宁市广太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年(三年)普侨镇镇区部分道路及公园绿化管养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普宁市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廖*叶
地址: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山后池村林德楼首层东起第***间。
五、基本情况
经查,普宁市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年普宁市广太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和“*********年(三年)普侨镇镇区部分道路及公园绿化管养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活动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综合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裁量档次情形,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上述两个项目采购金额之和(共计人民币*******.**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元(大写:贰万零捌拾陆元叁角捌分)。
普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