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2025〕4号)
2026-03-25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2025〕4号)
广东/广州-2026-03-25 00:00:00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普财罚〔****〕*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普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广州市仁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号之十二、十七、二十四****铺自编**房

五、基本情况

经查,广州市仁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普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子包一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六、处罚结果

鉴于你司陈述情况、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司不予行政处罚。

普宁市财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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