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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登镇塔山花鸟市场整体招租。
标的位于新登镇方廉路新登镇小学福光校区对面,用途为花鸟市场,玻璃房经营区面积约****㎡和室外围墙内*****的堆放区(含车位)整体招租。
特殊情况说明:*.根据新登镇有关会议纪要,该标的仅限于花鸟市场经营;*.竞得人承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竞得人承担经营期间的垃圾清运费用;*.竞得人承担管理员费用;*.花鸟市场管理房无偿给竞得人使用,管理房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交,具体以合同为准。交易时间:三年。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其他说明:*、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不得转租,否则产权人有权利收回标的物。*、原承租户租金费用未结清或有租期未满申请终止合同的情况无权参与投标,否则中标无效,由产权人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能开展不符合法律政策的经营活动,竞得人拟经营项目如消防、环保、安检、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不予审批,导致不能与产权人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产权人所有。*、承租合同到期后、标的物无条件恢复原状,不得存在违章建筑及装修、土地硬化等非法建设行为。*、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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