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云路252号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挂牌披露]
2026-03-25
浙江/嘉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华云路252号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挂牌披露]
浙江/嘉兴-2026-03-25 00:00:00
浙江/嘉兴-2026-03-25 00:00:00
华云路***号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华云路***号厂房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经济开发区佳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嘉兴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据(不开发票) *.标的物为:位于嘉兴市华云路***号内的房屋及室内固定装修、附属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结构分别为钢混、混合和简易。中拍方进场后需在*日内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建筑施工围挡实施方案》内的施工围挡参考图设置厂区周边围挡(围挡高*.*米)(《建筑施工围挡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施工环保要求: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此次拆房工地周边存在生产企业,拆除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好围挡文明拆房,若因拆房施工造成周边厂房损失的,各项损失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工地原来有围墙的应予保留,拆房开工时及时做好封闭式高度*.*米的围挡设置,围墙或围挡须安装防尘喷雾设施;工地出入口须安排安全人员值守;竞拍标的物内的所有现存垃圾需及时清运,竞拍标的物内若有涉及危废、固废处置的,受让方需编制处置方案报环保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合法处置;拆除施工应配备喷雾洒水车辆,拆房机械、车辆等进出须保持轮胎清洁,做到无掉渣、无扬尘;建筑垃圾须分类清运处置; 不得在拆房现场采用石料粉碎机等设备对混凝土进行粉碎加工;不得在拆除完毕后回填土方,房屋拆除后保持现有土方量的场地平整,不留深坑;竣工退场前完成场地的封闭;上述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竞拍人报价时须考虑。 *.施工安全要求:受让方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应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受让方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在拆除过程中,受让方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受让方具备下述资质,则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拆除,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合同副本一份交转让方备案。受让方需具备下述资质:(*)施工方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施工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证明材和拆除合同,如未能达到要求,视作受让方违约受让,其缴纳的保证金和转让价款将全部作为违约金交付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对该项目重新挂牌。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嘉兴经济开发区佳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拍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