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6-03-24 00:00:00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金门路街道大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门路街道大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租赁位于福州南路**号*层网点的房屋作为办公用房,该部分房屋产权属于慕卉宁独有。 经全面排查金门路街道大尧社区辖区及周边区域,目前无其他场地能够达到该房屋的办公面积及位置优势,其地理位置与社区服务半径、工作开展需求的契合度极高,能够最大限度保障社区工作的高效推进和民生服务的便捷落地,是唯一符合位置要求的房屋租赁场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大尧社区作为当前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且该优先承租权的实现仅能通过与原出租方协商达成,进一步印证本项目供应商的唯一性。 *.保障办公工作连续性,避免履职中断风险。大尧社区目前已在该办公房屋内正常办公多年,房屋的面积、格局、布局已完全适配大尧社区办公需求,各类办公设施设备、网络线路、涉密场所布置、便民服务区域等均已按履职要求完成配套建设并投入使用,形成了成熟、稳定的办公环境。若更换其他租赁场地,不仅需要重新筛选适配房源、洽谈租赁事宜,还需投入大量时间进行装修改造、设施迁移、网络调试等工作,期间将导致大尧社区日常办公、对外服务、涉密工作等无法正常开展,出现工作衔接断层、服务中断等问题,严重影响大尧社区履职效率和对群众的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日常办公的连续性需求。 *.节约财政资金,避免重复投入浪费。若放弃当前租赁场地,重新采购其他办公房屋租赁服务,将产生大额额外支出,包括新场地装修改造费、办公设备迁移费、网络重建费、场地布置费等,同时还会产生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成本,造成财政资金的不必要浪费。而继续从原供应商处租赁该办公房屋,可充分利用现有办公配套资源,无需新增任何改造及迁移成本,且原租赁租金标准合理合规、符合财政预算要求,能够有效控制项目采购成本,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合理、高效使用。 *.场地配套及服务适配性唯一,无替代方案。该办公房屋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周边配套设施(如停车、便民服务网点、政务联动单位邻近性等)均完全匹配我方办公及对外服务需求,能够有效提升办公效率、便利群众办事。 综上,本办公房屋租赁项目因租赁场地唯一,且为保障我方办公连续性、节约财政资金、规避履职风险,无任何其他可替代的采购方案,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慕卉宁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号*号楼*单元***户
三、公示期限
时间:********** **:**:**至**********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辛妍宁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仙游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张翔
联系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宁夏路***号*号楼****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附件*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