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22026031300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24
重庆 变更澄清
5002322026031300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6-03-24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武隆区第一初级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项目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详将本项目现将答疑补遗内容如下:

答疑部分

提问一:请问中小微型企业开标现场需要提供什么佐证材料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二:看该项目属于专项资金,招标人是否能保证款项按合同期限(次月**日前)支付**%进度款到位?另外该项目有代建公司,请问资金依然由财政支出还是代建公司支出?请款流程是否繁琐冗长?

回答:本项目支付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为准;付款流程按武隆区资金使用流程为准。

提问三: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是提供同一个吗?

回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是提供同一个业绩,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四: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答: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附录由投标人填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五: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答:可以。

提问六: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答:任一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均须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提问七: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提问八: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答: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自身情况提供承诺,如资格审查格式(二)承诺中未包含投标人的全部承诺,投标人应自行补充承诺。

提问九: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答:由投标人自行斟酌,此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提问十: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答:不需要。

提问十一:棚户区改造业绩符合呢?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十二: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答:任一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均须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提问十三:我公司业绩为***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答:提供。

提问十四: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答: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十五: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十六:建筑装修或者幕墙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十七: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答: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十八: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答:此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提问十九: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答:不可以。

提问二十: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答: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提问二十一: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答: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提问二十二: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答: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地方,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固定格式无法更改的除外)。

提问二十三:必须是新建建筑工程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二十四: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答:可以使用。具体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二十五: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二十六:*、单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是否需要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回答:任一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均须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补遗部分

补遗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分。

人:重庆武隆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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