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3-24 00:00:0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燃气报警器检测的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 、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燃气报警器检测的院内议价公 告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潮王燃气报警器共有两套系统**个点位,分别为食堂和远大中央空调机房内使用,申花院区共有*个点位,锅炉机房使用。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要求,每年须检定一次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 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两年。
*、现场踏勘: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主,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点位**只见附件)。
*、招标内容:燃气报警器检定
检测项目 | 检测次数 | 项目预算 |
燃气报警器(潮王申花共计**个) | **次 | *****元 |
*、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派遣具有有效资质的专业检测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对招标范围内的燃气报警器进行现场检测。
*、供应商派遣的专业检测人员每组不得少于两名,在现场检测时,需确保现场设备,设施以及人员安全。
*、检测人员在对报警器检定前应确认联动情况,根据使用方使用要求,是否带联动进行检定(如风机、燃气截止阀联动等),如不需要,须提前取消联动再进行检定。
*、检测人员需依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第*.*、*.*、*.*条通用技术要求,先进行外观及通电检查,无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铭牌标识应内容齐全、清楚,若报警器安装在天花板等遮挡物内部不能直接看见时,应打开遮挡物进行仪器的检定并记录仪器信息;确 保无影响检测过程其他工作并确认环境中无影响气体,依据规程第*.*.*条先通入零点和约为满量程**%的标准气体进行标定;若不能确定环境中是否有影响气体,应使用清洁空气或高纯氮气进行零点标定,通气流量应依据使用说明书或厂家建议,标定过程中可依据规程第*.*.*条对仪器进行报警功能的检查。
*、标定完成后,依据规程第*.*.*条,分别通入约满量程的**%、**%和**%的标准气体进行示值误差检定,重复测量*次,取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误差应不大于±*%**为合格,超差时需多次标定再检定,如仍超差则判定为不合格,建议使用方维修或更换报警器。
*、检测人员应对报警功能、示值误差、重复性及响应时间均合格则判定该报警器合格,其中一项或多项不合格则判定报警器不合格,需维修或更换后重新检定(维修和重新检定的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
*、检测人员检定完成后,应进行复位,带联动的应及时将燃气截止阀恢复通气,以免影响使用方正常工作。
*、投标人应认真按照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检测,对需要招标人协调的事宜应主动积极沟通,保证项目按工期检测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密封保存):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年*月*日起至今);
*)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院内议价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由电话通知)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号楼***室
八。会议时间:请将投标文件密封投递,并附上联系方式,
九。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号楼***室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资信、技术及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注:提供复印件。 | * | |
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的得*分,最高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 ** | |
所使用检测仪器的性能(包括功能是否满足要求、品牌、性能优劣等) | ** | |
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验收标准等。 | ** | |
售后保障措施 | ** | |
价格部分 | 报价 | ** |
总分 | *** |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联系人:黄***********
传真:/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号
*、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潮王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