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2025〕1号)
2026-03-24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2025〕1号)
广东/广州-2026-03-24 00:00:00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财罚〔****〕*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普财罚〔****〕*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群高水平建设课程资源及配套设备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广州先觉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广华路**号四楼***—*室五、基本情况

经查,广州先觉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参与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群高水平建设课程资源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六、处罚结果

鉴于广州先觉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时间是****年*月,距被行政机关发现时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普宁市财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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