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6-03-24 00:00:00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于****年*月*日举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租赁权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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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赁方式 |
租赁 期限 (年) |
评估价 (人民币:元/年) |
起拍价 人民币 (元/年) |
竞买保 证金(人民币:元) |
增价 幅度 (人民币:元) |
特别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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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号*栋*层至*层租赁权 |
***.* |
整体 出租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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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标的物信息摘自新疆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拓评咨字【****】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权证号: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号;登记时间:**********;规划用途:招待所;混合结构。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三、拍卖地点:阿克苏市北京路**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保留价依据天拓评咨字〔****〕***号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定。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
五、咨询、展示时间及地点:
(一)展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至**:**)接受咨询和看样;
(二)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
六、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同时于****年*月**日在“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 *****://****.*******.**/*******”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律另有禁止者除外);
*. 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禁止者除外)。
八、报名登记及获取拍卖文件
(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意向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竞买人须符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拍卖人将对竞买人资格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竞买资格。
(二)报名及拍卖文件领取
*.公告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至**:**)。
*.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号原新疆日报社办公楼第**层
意向竞买人应于上述法定工作日上午**:**至**:**(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拍卖机构登记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拍卖相关文件。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按本公告确定金额在*月*日**:**(北京时间)前汇入拍卖人指定账号(以到账为准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汇入账号:**** **** **** *******
账户名: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国路支行
行 号:************
九、保证金与成交款
(一)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未竞得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返回。
(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即首年拍卖租金(名称: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钱塘江路支行;行号:************),另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按五年租赁总成交价为基数*%收取)。保证金在确认买受人结算完成以上款项后,原路返还买受人支付账户。未在规定期限缴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备注:交款时注明标的信息和用途,以便查收。
十、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物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及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拍卖公告的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按标的物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为准,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时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三)买受人应在结果公示(公示平台: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四)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的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拍卖人: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区扬子江路*号原新疆日报社办公楼第**层
拍卖人联系方式:曾先生************、***********
委托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委托人联系方式:庞女士***********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