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3-24 00:00:00
为做好顺德区工伤预防宣传工作,降低建筑业工伤事故伤害发生率,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建筑业工伤预防宣传服务。该项目旨在深入在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并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提升工伤预防政策知晓率和覆盖率。现向社会公开购买专业机构服务,项目信息如下:
一、采购方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年建筑业工伤预防宣传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进工地宣传、订购与派发宣传资料、多渠道宣传推广三大模块,具体如下:
*.深入在建工地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到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工地,组织开展工伤预防知识竞赛,竞赛场次不少于*场。
*.进行工伤预防宣传教育材料的订购,并在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答疑互动,开展宣传场次不少于***次。
*.多渠道宣传推广:制作高质量工伤预防宣传物料(包括视频、图文等形式),发挥融媒体宣传优势,在微信、快手、抖音等主流平台进行推广,项目服务期间每周更新一篇,每篇宣传稿(视频)转发量不低于**人次(覆盖目标人群包括建筑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宣传物料总数不少于**篇;在区级主流媒体或刊物报道不少于*篇,在省级主流媒体或刊物报道不少于*篇。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内需完成所有宣传和媒体、刊物推广任务。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关宣传业务,从事宣传或相关业务两年及以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开展宣传服务的必备条件(如宣传物料制作设备、新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站点对接资源等)。
五、服务费用
项目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元(含税)。
六、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有意向承接服务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合法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证书);*.本次服务响应方案(方案须包括单位情况简介、服务团队介结、服务开展计划、服务工作报价等内容)。
全部纸质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于****年*月*日**时**分前报送至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报送无效。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室,电子政务邮箱:*******@******.***.**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