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街道垃圾分类房、亭维修服务项目
2026-03-24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沿江街道垃圾分类房、亭维修服务项目
江苏/南京-2026-03-24 00:00:00

沿江街道垃圾分类房、亭维修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沿江街道垃圾分类房、亭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号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月***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沿江街道垃圾分类房、亭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对沿江街道辖区**个小区内共计***个垃圾分类房和垃圾分类亭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及更换,保障垃圾分类房亭正常使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号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号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号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号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包含所有投标内容的***盖章版的电子文档*盘*份,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先点击‘投标人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北新区天华东路**号

联系张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菜园路***号

联系王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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