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3-24 00:00:00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辅导员协同办公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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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辅导员协同办公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号南京科亚科技创业园一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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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辅导员协同办公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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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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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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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合同金额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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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小文、钱大为、李长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号)文件的规定下浮**%收取,不足****元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号吉瑞泰盛*号综合楼**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号吉瑞泰盛*号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施杰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