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3-24 00:00:00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询价函
各符合条件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及财办库〔****〕***号相关规定,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实际工作需求,现对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开展三方比价采购。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执法二股,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人:何琼娇
联系电话:*************
邮编:******
一、询价人信息
询价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号
联系部门:执法二股
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指定地点)
*.项目最高限价:¥******.**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应急物资补充购置、物资库的使用能力配套建设两大核心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拟补充购置以下应急装备,到时以分局实际需求可做适度微调:需购买水质应急试剂包、小米**对讲机、夜间巡查手电筒、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具体见表*),所有装备需满足本询价函明确的功能参数要求,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及质保服务;
(*)物资库的使用能力配套建设
①组建不少于**人的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物资使用培训、日常调用演练及“一河一策一图”专项演练,专家队伍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不少于*人,中级工程师不少于*人;
②抽取不少于**家企业开展环境突发应急预案评估、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应急能力排查与帮扶,形成规范评估及排查报告;
③完成队伍建设及企业帮扶后,开展“进镇街、进园区、进企业”环境应急技能提升宣讲与现场帮扶,配套建立培训后跟踪回访机制;
④配备专人保障项目实施,至少*人负责应急物资日常管理,*人专责资料整理、*人专责现场巡检,巡检包含物资储存环境、外观性能、完好性检查等。
表*应急物资清单
*.供货及服务要求
(*)供货要求:所有应急物资需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交付、安装及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技术要求:应急物资需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询价函列明的功能参数;物资库配套建设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工作成果具备实用性、指导性和规范性;
(*)售后服务:对购置的应急物资提供不少于*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维修或更换部件,无法现场修复的免费提供同等规格备用设备;质保期内提供不少于*次上门巡检保养服务,质保期后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及优惠维修服务(仅收零部件成本费,无人工服务费);
(*)培训服务:物资交付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提供“理论讲解+实操演示+现场答疑”的设备操作专项培训,确保应急队伍及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故障排查、日常保养方法;配套提供培训教材、操作手册等资料,支持免费补充培训;应急队伍建设及技能提升环节的培训,需采用“理论+实操+演练”模式,确保参训人员能独立开展应急物资调用、突发环境事件基础处置工作。
*.项目完成时限:****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物资交付、物资库使用能力配套建设、成果编制及项目整体验收。
*.实地勘察
(*)报价人须向询价人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后,方可申请现场实地勘察,勘察费用、人员安全等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实地勘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工作日*:*****:**,**:*****:**);
(*)勘察联系人:何琼娇,联系电话:*************,未提前预约的勘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销售、环保技术咨询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生态环境应急技术服务和应急装备供应相关的服务经验。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应急物资采购方案(设备品牌、型号、参数、供货周期)、售后服务方案(质保、维修、巡检、技术咨询)、物资库使用能力配套建设实施方案(应急队伍组建方案、企业帮扶流程、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时间安排、人员配置、成果形式)等。
*.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近*年具有生态环境应急技术服务、应急装备供应、第三方帮扶服务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需清晰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作单位、完成时间),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承诺函:明确供货时限、质保期限、培训服务、队伍建设、企业帮扶数量、项目完成时限、突发应急响应时限等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报价单:需按“应急物资补充购置”“物资库的使用能力配套建设”两大类别拆分报价,明确各分项的设备/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密封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其他事项
*.超过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四大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且无密封加盖公章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符合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
*.本次项目的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要求报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存在两个或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人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
*.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的网页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报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提交报价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询价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报价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归询价人所有,询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成交方应按合同约定及询价函要求履行义务,若未按要求完成(如企业帮扶数量不足、培训未落地、应急响应不及时等),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本项目的一切事宜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报价人如有疑问,可在询价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