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24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3-24 00:00:00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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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设施(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摩尔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区创新中心*号楼***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号***写字楼**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设施(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硅**面漆的耐磨性检测是符合招标文件要的不应扣分处理。

投诉事项*:万能工匠*创意建构游戏材料表面抗菌检测是符合招标文件要的不应扣分处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错误。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行为。

投诉事项*: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存在虚假响应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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