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3-24 00:00:00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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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拟对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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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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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收款与开票主体变更: 原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收款方及发票开具方由“万科总公司”变更为“万科光明分公司”。万科光明分公司为独立核算的项目分公司,负责收取服务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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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确保项目税收留存光明区,经协商一致,我校与原中标单位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总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引入其依法设立的光明分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光明分公司”)参与项目执行。本次变更仅调整财务结算路径及具体执行团队,不降低服务标准,不减少原合同赋予我校的权利,且增加了总公司的连带责任保障,符合学校利益及财政合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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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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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 地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中心校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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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