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停车场出租(租期3年)交易公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交易
2026-03-24
辽宁/锦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停车场出租(租期3年)交易公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交易
辽宁/锦州-2026-03-24 00:00:00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停车场出租(租期*年)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年**月**日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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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停车场出租(租期*年)

交易公告

*、出租底价:**.* 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项目公示时间:*******日至******

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与网络竞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具体以交易公告信息内容为准。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由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组织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首阶段征集公告发布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评议时间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个工作日。具体详见征集公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第二阶段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进行竞价前报名审核等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可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及交易公告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络报名,并参与后续的网络竞价程序,最终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将被确认为承租方。

*、竞买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日至********

报名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延长公示及延长竞价规则:

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意向承租方,项目终止公示

*、项目咨询电话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网络竞价)

技术咨询电话:************

一、标的基本情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停车场,租期*年,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方停车场由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楼三部分构成,共有停车位****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车库停车位***个,立体停车楼停车位****个。在停车楼****个停车位中,大车***停车位有***个,小车轿车停车位有***个。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停车场管理服务或者相关服务。

*.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承租方须提供近*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承租方需提供停车场管理运营经验证明(单宗业绩管理停车位不少于***个),提供一份业绩合同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承租方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上述三项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只接受意向承租方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出租基本条件

出租条件

首年租金

**.*万元/年,最终年租金以网络竞价成交价格为准

拟出租资产

情况

出租方停车场由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楼三部分构成,共有停车位****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车库停车位***个,立体停车楼停车位****个。在停车楼****个停车位中,大车***停车位有***个,小车轿车停车位有***个。停车场*********年度预估收入为***万元。

租赁期

*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出租方根据承租方上一年合同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合同是否签订)

起租日

合同约定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支付采用上打租模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周期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合同签订后、标的交付前,承租方须交清首期租金,以后年度应在每年租赁期开始前,将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包含租赁税费及采暖费。

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缴纳。承租期内如有违约扣款,须在下一年度合同签订前补齐;承租期若无违约、违规情况,期满后出租方将保证金无息原数返还。

费用承担要求

*.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停车楼维保费、土地使用税、人防工程费合计***万元/ 年;电费(按实际发生为准)、房产税(实际租金**%)、印花税(实际租金*‰)。

*. 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费用:人员工资及保险、增值税、移动支付费、停车场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停车场责任险,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物业费、通信费等其他全部经营费用。

*.承租方须为院区家属楼提供优惠停车服务,同时为医院职工提供停车优惠(第一年*折,第二年* 折,第三年*折)或包年/包月优惠,具体优惠执行方案每年合同签订前由双方协商确定。

使用用途要求

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约定,开展停车场管理及相关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用途,不得转租、转包、委托第三方经营,不得利用停车场从事违法违规及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活动。

设施设备要求

详见《征集文件》

出租方

权利与义务

详见《征集文件》

承租方

权利与义务

详见《征集文件》

违约责任

*. 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转租转包或委托其他公司及个人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经营权。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应按年租金的 *%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承租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所交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支付违约金 ** 万元;在出租方书面同意、完成新一轮招标确定新承租方进场前,承租方须继续正常经营,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

*.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出租方遭受行政处罚、财产损失、声誉受损的,全部责任及赔偿义务由承租方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

详见《征集文件》

保证金

事项

交易保证金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

保证金

处置方式

确定承租方交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原路径无息返还承租方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相关规定处置。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四、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租标的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停车场(租期*年)资产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标的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款项、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招租

*、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于********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待出租方履行完毕《租赁合同》审批程序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向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经出租方同意后*个工作日内,沈交所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承租方已交摘牌保证金**万元。承租方逾期不交首期房屋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摘牌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缴省财政,出租方、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签署完成且支付首期租金及服务费后,承租方与出租方进行资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以上内容为合同的框架条款,具体细节可由双方在不违背前述主要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商定。

五、标的踏勘时间及地点

现场踏勘:为确保所有意向承租方在获取项目信息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维护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避免信息不对等和潜在歧视的问题。本项目统一组织所有拟参与该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现场踏勘。

时间:征集公告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

踏勘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踏勘地址: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

具体以综合评议阶段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六、报名要求

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与网络竞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具体以交易公告信息内容为准。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由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组织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首阶段征集公告发布时间为*个工作日;评议时间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个工作日。具体详见征集公告(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第二阶段由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进行竞价前报名审核等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可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及交易公告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络报名,并参与后续的网络竞价程序,最终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将被确认为承租方。

注意事项如下:

*、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对应资格条件要求),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的风险。

*、竞买申请人须正确填写单位银行账户,上传的信息材料必须与竞买人信息一致,经沈交所确认申请人资格后,项目成交后不得变更竞买人任何信息。

*、竞买申请人在******** 时前支付**万元保证金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至意向承租方,项目终止公示

*、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七、竞价规则及须知

*、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元人民币,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元或****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分钟。若在延长的*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交易佣金的收取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评审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支付标准及要求以本公告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月租金**%向沈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代理机构: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号产权大厦*楼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号产权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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