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3-23 00:00: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年速递部法院集中送达通信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年速递部法院集中送达通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以直接采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年速递部法院集中送达通信服务项目
三、采购编号: **************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 本次采购内容为南通法院集中送达项目的电话通信服务及配套保障服务,服务期内维持现有 ** 条集中送达电话线路规模,不新增业务电话台线。该项目电话通信线路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电话约谈业务共用一个送达服务器,送达服务器与移动华为语音交换机 *** 采用 ** 中继方式组网,本次采购不包含任何配套设备的采购,供应商需完全利用现有网络设备及配套设施完成各类通信服务的开通与保障工作。
本项目预算 **.** 万元,合同期*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的原因:
考虑到邮政法院集中送达业务外呼电话与中院执行电话约谈业务共用一套送达服务器,该服务器与语音交换机***通过** 中继方式组网。上述电话线路及内部组网均由法院提供,当前通信服务运营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为确保集中送达电话服务持续顺畅、无中断,需求部门申请南通法院集中送达项目的电话通信服务及配套保障服务采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的通信服务。该情形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年版)》第四条(五)*.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包含扶贫产品);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品牌、型号、性能指标等)、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的情形。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七、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号
联系人:袁老师
采购代理: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号
联系人:李嘉仁
电话:***********
邮箱:********.******@********.**
八、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个日历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