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23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三明-202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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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补充通知(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的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本次补充通知上传附件***图纸,不改变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要求、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等核心内容,仅为资料补充,不涉及实质性条款变更。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