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2026-03-23
广东/湛江 变更澄清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广东/湛江-2026-03-23 00:00:00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来函

更正内容: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来函,现对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采购编号:*************)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采购文件的第*页主要商务要求之验收要求:“*期:服务期限结束,按照项目需求书的服务要求等文件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考核验收。若服务管理质量考核评分达到**分(含)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服务费用;若考核评分低于**分(不含)为不合格,扣减年度服务费用的*%。”更正为:“服务期限结束,按照服务评分表进行考核验收,若服务管理质量考核评分达到**分(含)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服务费用;若考核评分低于**分(不含)为不合格,扣减年度服务费用的*%。”

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因此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坡头区麻贯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号天润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