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23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6-03-23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号*栋*楼*号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商务学校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下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或鼓楼南街***号(丰德成达中心**层)

相关供应商:泸州锦安城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龙马潭区罗汉街道工人村**号*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锦安城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计算不足,该公司响应文件无效。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锦安城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合规,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诉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锦安城市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积金报价不符合要求,该公司响应文件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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