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6-03-23
全国 招标采购
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全国-202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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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
采购内容:医院营养一食堂拟引进*家餐饮公司配备**名劳务人员。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在院地方伤病员、陪护人员约****人提供餐饮制作和配餐送餐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须根据医嘱、订单要求制作及配送餐食,合理组织项目服务团队,所配备**名劳务人员应满足院方设定的相应条件。供应商须提供线上订餐系统用于线上订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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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标准 包括下列文件: (一)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与项目经理等核心人员资质介绍,派遣劳务人员安排方案及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岗位职责、饮食供应管理制度、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培训制度); (二)食堂各区域卫生清洁管理措施及目标质量; (三)应急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储备、停水、停电、停燃气、停蒸气; (四)就餐服务满意度管理措施; (五)院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进场后提供院方所需的文件或资料,供应商应予配合。 (二)人员配置 供应商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用餐形式及院方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制定服务保障方案。供应商应当保证每日的出勤人员符合餐饮服务要求,不影响服务质量及标准。供应商应当按照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炊管人员数量,劳务人员与就餐人员配比*:*****,等级厨师占炊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如院方有新规定或要求应当及时作出调整优化,实际需求人员以院方通知为准。各工种具体工作由供应商根据院方需求进行安排。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军队、政府和院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徐助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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