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3-23 00:00:00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江苏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水韵城一期工程公寓****号
法定代表人:潘利利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号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栋***室
联系人:赵春花
相关供应商: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对“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年*月*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招标文件未标明三联高低位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废标结果无效。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投诉请求
*.取消废标审查,中标结果无效,重新招标。
*.公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评审得分与排序、公示评分表、专家评委名单、废标公司、废标理由等。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