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6-03-23 18:08:51
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便利店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便利店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便利店经营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便利店经营服务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以截图留存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线上报名:投标人可发邮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至电子邮箱:**********@**.***。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发送《文件发售登记表》至投标人处,投标人填写并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请在参加开标时递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
七、 其他
*、项目类型:服务类。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头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