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6-03-16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中财采购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年河涌保洁外包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韶关市湕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财富广场*栋写字楼*层*号
法定代表人:林邦忠
被投诉人*:中山市南朗街道水务事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中路***号水务事务中心
被投诉人*:广东智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号紫园写字楼**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茂益智慧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称茂益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旱坑大街**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称:*、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中标供应商在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承建(承接)企业名称”栏未按格式要求正确填写;*、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质疑处理过程中未依法履行审慎、客观、公平处理义务,质疑答复明显偏离法定程序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投诉事项*成立。因中标供应商茂益公司存在应属无效投标的情形,因此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