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6〕1号)
2026-03-23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6〕1号)
湖北/襄阳-2026-03-23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号)

来自:襄阳市财政局 时间:**********

一、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号东津商大楼*栋*楼

被投诉人*: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号新凯大厦*******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对“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批次生活电器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生活电器)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其规格和技术参数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投标评分标准中设置的多个评审分项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导致评分标准存在主观性、模糊性,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

投诉请求请求:终止本项目的财政支出工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真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通报。

三、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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