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6〕9号)
2026-03-23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6〕9号)
湖北/襄阳-2026-03-23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号)

来自:襄阳市财政局 时间:**********

一、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襄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号平安财富中心****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襄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包)(第二次)”(项目编号:**********************)的投诉。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提供补正材料,*月**日代理机构做出质疑回复后,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本次采购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疑似为了飞利浦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本次采购文件重要参数(阳级热容量≧****)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采购文件交付地点不明确,影响项目的实施。

*.重要技术指标和一般技术指标的分值设置不合理。

*.采购文件将生产时间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与履行合同无关。

*本项目采购文件具有倾向性,违反公平竟争原则。

*.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多项需求不能量化细化,按规定不能作为评审项。

*.业绩要求对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构成歧视。

*.本次采购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具有歧视性。

**.配送及安装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三个评分项评分标准不明确。缺乏可量化和细化的评审依据,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付款方式中“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支付**%”的条款设置不合理,缺乏明确依据与可执行标准。

投诉请求:

*.终止项目进度,重新制定参数、重新招标。

*.重新审查并修改采购文件,使中小企业产品可以公平竞争。

*.取消或修改歧视性、倾向性及不合理的参数设置。

*.明确交货地点、安装环境。

*.调整采购文件重要参数分数设置。

*.取消关于设备生产时间的限定。

*.取消或修改倾向性及不合理的参数设置。

*.量化细化采购需求评审项。

*.修改业绩评分标准,取消对经营年限的限制。

**.修改业绩评分标准,所需提供业绩数量不应超过*个。

**.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立即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中“管理体系”评审项进行纠正。建议删除“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独立加分项。

**.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配送及安装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的评分标准进行细化与量化。应明确各项评审子项的具体量化评分细则、关键要素清单、得分与扣分的具体情形及对应分值,确保评审标准清晰、客观、可操作,限制不合理的自由裁量空间。

**.请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三章“商务要求”第(十一)条付款方式条款进行修改。建议删除“并正常使用”这一模糊条件,将尾款支付明确与“验收合格”挂钩,或对“正常使用”作出具有明确时间期限、客观标准和确认程序的定义,使其成为一个确定的、可执行的合同条款。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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