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6〕5号)
2026-03-23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2026〕5号)
湖北/襄阳-2026-03-23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襄财采复〔****〕*号)

来自:襄阳市财政局 时间:**********

一、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河南恒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鼎盛大道南青铜西路*号楼****室

被投诉人*: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号东津商务大楼*栋*楼被投诉人*:中立兴宇(湖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特一号锦绣**** **栋**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河南恒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你单位代理的“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包)”(项目编号:***************)的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招标文件*****页(二)本项目工作内容要求及采购标的物性能、技术指标品目号**:物流小车系统的性能、技术指标表二、轨道物流系统技术指标要求,要求具备***或****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页三、评标标准 项目团队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得*.*分。该设置虽未作为资格门槛,但其本质是将货物采购项目与特定工程施工管理资质进行不当捆绑。此评审因素与采购标的“物流小车系统”的“货物”属性及其核心交付要求关联性弱,且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不具备或难以配备此类注册建造师的潜在供应商(尤其是专业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实行变相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页三、评标标准 项目团队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的(证书中聘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得*.*分。该评分不合理且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特征,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通常是针对云服务产品、平台或解决方案的认证,该证书的持有主体往往是云服务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方,构成对特定类型供应商(代理商)的歧视或限制。

*.招标文件*****页 三、评标标准 类似业绩:****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轨道物流设备类似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轨道物流设备类似供货业绩要求:至少包含双驱驱动的轨道小车物流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承接气动物流设备类似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气动物流设备类似供货业绩要求:至少包含具备转换中心的气动物流设备类似供货业绩。*、本项满分*分。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须能体现合同范围,至少包含首页、项目工作内容、清单页及签章页。合同清单内容要求:投标人轨道物流设备供货合同所附清单中须明确具备“轨道小车、双驱驱动”内容;投标人气动物流设备供货合同所附清单中须明确具备“转换中心”内容,如清单中未完全显示,须另附项目业主方盖章的对应技术协议或资料,以证明该项内容包含在该业绩内);(*)验收报告扫描件(验收报告须具备项目业主方、监理方签字盖章)。该业绩设定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特征,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投诉请求:责令采购人重新修订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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