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2026-03-23
河南/许昌 招标采购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河南/许昌-2026-03-23 00:00:00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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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打造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培育机构承担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培育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年许昌市农业农村局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为***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育班*个、***人,主要围绕农村电商开展专题培训(专题班);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育班*个、***人,主要围绕无人机飞手开展专题培训(专题班);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培育班*个、**人,主要聚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系统开展乡村治理人才专项培育(常规班)。

二、遴选范围

河南省内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培育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五)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以往的培训活动中无重大投诉或纠纷事件,未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四、遴选程序

(一)许昌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相关主体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申报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估组统一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条件评估,主要依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规程》。

(四)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单位培训能力、专业优势等情况,择优拟定培训机构,并将遴选结果在局官网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申报材料

(一)《许昌市****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机构简介和专业优势说明。

(三)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违法记录证明、机构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食宿环境等硬件条件证明材料(附照片)。

(五)师资情况说明,包括专兼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经历等证明材料。

(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

(七)以往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协议)、验收报告、培训档案等。

(八)体现本单位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的佐证材料,如学员反馈、典型案例、带动增收、获奖情况等,培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等。

(九)针对拟承办项目(班级)需求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培育目标、培育内容、课程设计、教学方式、时间安排、保障措施、资金使用计划、预期效果等。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年*月**日(*日内)前按要求报送材料电子版(****、***版)和纸质版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 ***********

邮 箱:*******@***.***

附件:《许昌市****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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