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3-23 00:00:00
【姜堰区】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项目运营合作方征集项目
为拓展业务范围,推进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药物流中心项目运营合作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项目运营合作方征集
*、项目基本内容
(*)为切实开展医药物流中心业务,提升医药贸易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姜堰地区医药贸易经济发展,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特征集医药物流中心项目运营合作方。
(*)被征集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合作运营主要内容
(*)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被征集单位须组建有足够经验的运营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医药物流中心,包括但不限于:*)搭建项目公司的运营架构;*)拟定项目公司的业务流程;*)保证项目公司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申报、领取工作;*)完成具体的项目运营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销售、仓储物流管理、质量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支持、团队建设与培训、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客户服务等。
(*)合作期限**年,自双方约定的合作起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内,征集单位向被征集单位按年度支付固定运营管理费,运营管理费最高限价***万元/年,在扣除项目公司全部运营成本且完成项目运营目标并经征集单位确认后,运营管理费余额由被征集单位享有。
运营成本指项目公司为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维护所发生的合理、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人工成本(无论该等人员是否与项目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办公费、银行手续费、水电气费、办公及员工宿舍租金、物业费、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费、车辆费用、维修维保、保洁安保、后勤服务、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
上述运营成本,不包含项目公司股东指派至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项目公司股东指派人员的相关薪酬、社保、福利等任何费用,不计入本项目的运营成本扣除范围。
项目正式运营满一年后,若因征集单位自身业务战略调整、业务布局变更等内部经营调整原因,征集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本次合作,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运营方确定后,征集单位有权对被征集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原件进行核查,包括且不限于对其资质(如有)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其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诚信状况、涉讼情况等进行核查,被征集的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被征集单位如被发现弄虚作假或发生不配合尽职调查、无故放弃征集、违反应征承诺函的,征集单位有权对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方式予以处置:*)取消运营方的资格;*)赔偿征集单位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被征集单位的资格要求
被征集单位需在业务经验、运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综合实力。原则上被征集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和运营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和财务会计制度。
*、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经营(活动)异常”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和纳税情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三、征集形式
*、公开征集。
*、公告发布期满,如:
(*)仅征集到一家或两家合作方的,本次征集有效,进入征集评审程序;
(*)未征集到符合征集单位要求的合作方,则本次征集终结。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合作的被征集单位,请在****年*月**日**:**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并电话通知联系人(联系人:焦女士,***********)领取征集文件;
*、征集文件请按照**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次征集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南环西路***号智谷软件园
联系方式:唐先生 ***********
*、代理机构:江苏法德东恒(泰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焦女士 ***********
*、项目公平竞争审查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征集文件请于****年*月**日**:**报送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号;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焦女士),报送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征集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等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被征集单位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发现以虚假材料骗取合作的,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征集文件不予退回。
*、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行为。
*、本次征集仅为确定合作意向方,具体的合作事宜需在征集单位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由其与合作意向方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约定并履行。
*、本项目为征集单位自愿征集项目,如有异议由征集单位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征集单位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被征集单位报名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详见附件),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报名。为防止被征集单位存在恶意行为,如裁决专家组意见与原评审委员会意见一致,则裁决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裁决申请人承担。
**、本次征集服务费用由征集单位支付,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征集、评审、尽调、拟定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特此公告。
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被征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与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关于中的所有文件,以及签订合作协议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征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承诺书
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
本单位有意参加江苏新正医药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项目运营合作方征集项目的被征集,在此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征集单位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