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3-23 00:00:0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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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规划用途 |
面积约(㎡) |
招租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产权情况 |
公示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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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泉巷瑞霞公寓 * 幢 ***** 号、* 号 |
商务金融用地/办公用房 |
***.** |
*.** |
*.** |
*年 |
有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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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霞南路朝阳大楼 * 幢 * 层 *** 室 |
非居住 |
**.* |
*.***** |
*.** |
*年 |
有 |
*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标的*,租期三年,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设定装修宽限期为*个月,计入合同期,宽限期内免收租金;标的*租期一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标的*延长**个周期(最长延长至****年**月**日);标的*延长**个周期(最长延长至****年*月**日)。竞价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