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23 00:00:00
万华增光家园电力缆线接入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万华增光家园电力缆线接入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关于万华增光家园电力缆线接入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请问本项目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是否可以使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二、补充通知。
问题*、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计划工期过短,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情况,本项目计划工期,与项目规模、施工复杂度、技术要求及行业常规工期标准严重不符,工期安排过于紧张,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若按该工期要求施工,将无法实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统筹管控,极易引发施工安全隐患、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招标文件明确了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范围,而且本项目为****电力专线接入工程,含长距离电缆敷设、高压试验、电力验收送电,同类电力工程合理工期通常不低于********;**日历天。招标文件设置 ** 天工期,未考虑电力施工特殊性、行政审批周期、现场协调难度,属于不合理压缩工期,将直接导致赶工、质量不达标、无法通过电力验收等风险。
回复:本项目不存在不合理压缩工期,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针对贵方发布的万华增光家园电力缆线接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司在研读后认为,其中设定的计划工期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条件及行业常规标准严重不符,缺乏合理性与可行性,特向贵方提出正式质疑,具体内容如下: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计划工期过短,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情况,本项目计划工期,与项目规模、施工复杂度、技术要求及行业常规工期标准严重不符,工期安排过于紧张,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若按该工期要求施工,将无法实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统筹管控,极易引发施工安全隐患、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招标文件明确了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范围,而且本项目为 **** 电力专线接入工程,含长距离电缆敷设、高压试验、电力验收送电,同类电力工程合理工期通常不低于 ********;** 日历天。招标文件设置 ** 天工期,未考虑电力施工特殊性、行政审批周期、现场协调难度,属于不合理压缩工期,将直接导致赶工、质量不达标、无法通过电力验收等风险。基于以上事实,我司认为招标文件设定的工期过短,不符合变配电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及行业常规标准。恳请贵方充分考量本项目施工的实际需求,对招标计划工期进行重新核定并相应延长,以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与进度可控。望贵方就上述工期质疑事项予以书面答复,并明确调整后的工期安排。
回复:本项目不存在不合理压缩工期,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根据闽发改规〔****〕*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现将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点投标保证金形式的相关内容******;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予以删除。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清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