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23 00:00:00
食堂外包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乐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号软件园*区**号楼一层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类(福州乐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餐饮服务 | 食堂外包服务 | 食堂外包服务 | 我公司响应满足项目服务范围 | 我公司响应满足项目服务要求 | 我公司响应满足项目服务时间 | 批 | 我公司响应满足项目服务标书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榕 |
| 评审专家: | 叶建鸿 、 林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累进法按下列标准计算收取,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每年金额计算后**年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食堂外包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南平市鑫仕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未针对磋商文件******;★*.*.*服务团队须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规定、环境卫生要求进行经营。******;进行承诺,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号武夷中心**层**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银、颜阔荣、张坤庄、陈玉琳、王璐婷
电话:***********、*************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