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23 00:00:00
受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榕信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网络竞价+现场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项目基坑支护涉及的剩余细砂项目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项目基坑支护涉及的剩余细砂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项目基坑支护涉及的剩余细砂资源量约为******.**立方米。该项目总开挖砂石土方量约******.**立方米,除细砂外剩余部分渣土(圆砾、淤泥质土、粉质黏土、填土、淤泥)******.**立方米,细砂******.**立方米,其中细砂自用量*****.**立方米,剩余细砂量******.**立方米。
●起拍价:***万元(不含税;仅提供非税收据)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该标的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拍卖成交价款不含税;不含平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不能中途将本次拍卖标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押,如有此类情况发现,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剩余的细砂。
移交之日起算,买受人拥有**天的细砂清运期,每天运输****立方米以上,清运期满后,上街镇人民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现场测量。若买受人未按时完成清运或超面积开挖的,将按照剩余或超挖的细砂方量乘以成交单价的价值的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超挖部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超挖方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价值支付细砂价款,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运输审批,并按规定做好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细砂清运期间,因车辆通行导致的道路损坏修复、遗撒物清理及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由买受人负责。
本次工作内容包含细砂开挖及外运,细砂外运需满足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接受上街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除细砂外剩余部分渣土******.***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开挖清运。开挖过程中开挖顺序需听从总承包单位的工作安排,配合总承包单位进行冠梁支撑施工,开挖深度需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交底要求,分层开挖,避免超挖对基坑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细砂外运需要增加的相关施工措施(铺设钢板、临时便道)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签或逾期超过**日不签细砂出让合同的,取消成交结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若未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将视为违约。买受人需以未缴货款为基数,自逾期交款日起按成交价的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
(*)买受人逾期不进行移交的,自逾期交款日起按成交价的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
风险提示:因受地质资料及技术手段限制,细砂量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可能存在风险,拍卖成交后不做价款上的多还少补。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道路路面及桥梁修复保证金、平整过程中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周边企业及居民房屋破损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如果竞买未成功,竞买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如果竞买成功,应按《细砂出让合同》缴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后,竞买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二、竞价方应具备的竞买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企业、其他组织竞买应提交材料(一式*份):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现场核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现场核对)
(*)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来签署文件/参加拍卖会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竞价申请信息登记表》
(*)《竞价申请承诺书》
●自然人竞买应提交材料(一式*份):
(*)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现场核对)
(*)如非本人来签署文件/参加拍卖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竞价申请信息登记表》
(*)《竞价申请承诺书》
有意竞买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注册及参拍、竞买保证金缴交(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缴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报名时自动生成的虚拟账户);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才具备竞买资格。
三、以上出让行为已获得有关部门核准。
四、支付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缴清《细砂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的**%)。履约保证金不可抵成交价款。
*.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与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签订《细砂出让合同》,并在签订《细砂出让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不含税;委托人仅提供非税收据)。
*.签订《细砂出让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与上街镇人民政府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移交。
*.标的具体交付时间、场地范围、施工要求、工期要求、权属与责任等以《细砂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止。
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账户现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生成虚拟账户。(联系电话:********)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竞价资格书面申请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年*月**日**:**止。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示:因系统完成报名后方能生成专用保证金(子)账户,各意向竞价方宜提前*~*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为缴交竞价保证金留足时间)
八、竞买人资格审核时间:****年*月**日
九、网络竞价及现场拍卖时间、地点
*.标的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
*.现场拍卖会时间:****年*月**日**:**
*.拍卖会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竞价相关事项说明
*.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即竞买人),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买受人,不进行现场竞价。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需开现场拍卖会)。现场拍卖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应)价,由拍卖师宣布最先将保证金缴交至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买人即被确定为买受人。
*.现场拍卖会竞价规则
拍卖会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并遵循“价高者得”原则。进行拍卖时,当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价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举牌应价,第一个举牌应价的竞买人按起拍价竞价,接下来竞买人每次举牌则表示在前一价位按加价幅度加价一次。竞买人也可自行报出超过加价幅度的加价。竞买人的最后报价经拍卖师重复三次,无人再加价的,该报价为最高报价,拍卖师击槌成交,最高报价者即为该标的的买受人。
*.本次拍卖活动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交易服务费。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及以上内存容量,****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等下载软件。
*.其他事项详见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及竞价文件。
业务咨询电话:***********(拍卖行)、********(中心)
系统使用咨询:********
现场看样电话:***********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日时间)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州榕信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