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3-23 00:00:00
年度维保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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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度维保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完成招标人年度单个项目或者同一专业类别的项目估算在**万(不含)以下的土建维修、水电气暖管线设施维护维修等零星项目,以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维修内容及范围:主要负责所属各种建筑物墙体、墙面、地面、屋面、下水、门窗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同时还包括对场地、道路、窨井、围墙、护坡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以及水电气暖、消防设施等管线设施的维护维修。 *.*项目维保期限*年,开始日期****年*月*日;若维保服务得到业主满意认可,根据需要,可以续签*年,续签期限截止日期****年*月*日;维保合同每年*签。 *.*项目估算:本项目总估算约***万元,结算金额具体以最终结算审核审定的金额为准。 *.*项目地点:宁波市、杭州市、温州市、舟山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内单位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年度(****年、****年、****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首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年度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年、****年、****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无在施承诺书、距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无相关问题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声明书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追溯要求。投标保证金追溯设定为*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溯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年的不再追缴(须提供保证金追溯响应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浙江省 宁波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将标书送达拟投标人。 **.*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投标单位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完成注册相关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梅助理
联系电话:***********
邮 箱:*********@**.***
地 址:浙江省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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