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春之约”诗歌朗诵会活动询比采购公告
2026-03-2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第十七届“春之约”诗歌朗诵会活动询比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6-03-20 00:00:00
第十七届“春之约”诗歌朗诵会活动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受采购人委托,宁波凯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第十七届“春之约”诗歌朗诵会活动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十七届“春之约”诗歌朗诵会活动

二、采购内容、预算价(最高限价)、服务期限等:

子包

采购内容

预算价(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第十七届“春之约”诗歌朗诵会活动

**万元

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成交人所承担的活动全部工作结束止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时止(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宁波凯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仑区大碶街道宝山路****号(中青文化广场)*幢*******室)。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则报名无效):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且必须在********日**:**前到账,否则被拒投标。

*、响应保证金交纳银行:宁波银行北仑支行;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凯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注:*、汇款时备注栏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以响应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视同该响应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独自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提交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中河路***号***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中河路***号***会议室

八、其他注意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文化馆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中河路***号***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凯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宝山路****号(中青文化广场)*幢******

联系人:李心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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