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3-23 00:00:00
冷水江行政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 (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 |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友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行政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第二次) |
*、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 |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冷水江行政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第二次),本项目是冷水江行政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项目,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运行时间长,设备已经老化,检测数据易误差大,为确保冷水江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顺利完成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需尽快启动环境空气质量站点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的采购。 |
*、是否分包:否 |
*、项目负责人:闵伟欣 |
*、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小写:*******.**元 |
大写:壹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
*、具体标的见附件。 |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
*、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初步确认后付至合同金额的**%,比对监测通过后支付至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地点:冷水江市 |
*、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 |
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冷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