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3-23 00:00:00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谷寺路邮局东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违法抓拍设施(含安装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约**.**万元,招标人为中山陵园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谷寺路邮局东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违法抓拍设施(含安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超过此价格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范围及需求:信号灯*套(包括信号灯杆件、行人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倒计时屏、交通信号机等配套设备及安装服务),新建*个大客车闯禁区交通违法抓拍点位(包括大客车闯禁区定制软件、抓拍单元、补光灯等配套设备及安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灵谷寺路邮局东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违法抓拍设施(含安装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谷寺路邮局东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违法抓拍设施(含安装服务)采购: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具有*年内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警支队信号灯相关项目服务经验和业绩(须提供类似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比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上或现场报名、现场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以邮件形式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是法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和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须提供*****电子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核验相关资料,核验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招标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南京市石象路*号中山陵园管理局***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南京市石象路*号中山陵园管理局***室纸质递交
七、其他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格式、*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单独密封在封套内,贴上封条,封条上盖上单位公章。
*、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山陵园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号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康缘智汇港*栋**楼
联系人:陶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