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6-03-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学员食堂食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王斯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区峨眉山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汇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城街道学沟湾路**
四、基本情况
四川汇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党校****年学员食堂食材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投诉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理由不合法,严重损害了投诉人权益。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柠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冷鲜羊肉类”“生鲜家禽类”产品制造商不具备动物屠宰加工所必需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不符合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柠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其它肉制品类”“熟食类”产品制造商不具备对应生产品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安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