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公告[挂牌披露]
2026-03-23
黑龙江/绥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公告[挂牌披露]
黑龙江/绥化-202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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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人民政府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绥化市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位置:双河农机站一楼办公室隔壁 *、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三年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二、相关说明 *、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为房屋三年期租赁权,起拍价****元为三年房屋租金,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在承租期满后需自行拆除,委托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出租人所有。 *、房屋水、电等前期尾欠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承租方应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抵押金,不得用抵押金冲抵租房款。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以及由于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致使出方被有关部门追讨滞纳金或是罚金,则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所缴纳抵押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补足该抵押金的不足部分。 *、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使用明火。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全部责任(包括用电、防火、防盗等),并负责赔偿。 *、承租的房屋不得转租,如擅自转租,出租方将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出租,承租方所交的抵押金将不予退回。 *、租赁期满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房屋,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出租方在强占房屋期间租金总额*倍的赔偿。 **、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经出租方验收所有设施无损坏及无欠缴一切税费后十天内返还所交的押金。 **、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房屋出现产权变更,此合同仍继续执行,直至合同期满。 **、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