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3-23 00:00:00
中药饮片采购意向公开(*****************)(第*包)
中药饮片采购意向公开
根据军队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我部拟对中药饮片采购意向公开,并征求各供应商反馈意见。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以针对初步技术参数、预算、采购方式等内容给出意见建议。本次意向公开项目最终采购技术参数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一、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意向公开
二、回复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包含中药饮片、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
三、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四、回复意见材料组成
供应商通过邮箱以电子版形式递交回复意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设备的技术参数建议的打印扫描版(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版。
注: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必须合法有效、清晰完整。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寄的方式递交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 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 回复邮件格式:邮件题目必需按照“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标注,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包发送。截止时间为本意向公开发布之日起*日内,延期提交的材料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六、回复邮箱:***********@***.***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林林;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