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2026-03-23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龙游县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浙江/金华-2026-03-23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龙游县城区保洁保绿体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永康市华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园童村风水街***号

被投诉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荣昌路华昌大厦*楼

被投诉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号

相关供应商: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福路***号(临)*幢*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年项目与*********年项目作为同区域、同类服务的延续性项目,类似业绩评分设定不致,且无合理依据、未履行必要性论证程序、未在招标文件中作出充分说明,采购人“过渡性设置”的答复无法律及事实支撑,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相关系统软著”作为评分条件,设置不必要门槛,且未认可租赁或购买使用方式,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等核心人员设置学历要求,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履约需求不相适应、无实质关联,未提供合理依据,未充分认可实际履约能力,涉嫌以不合理条件设置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属于违规设置投标门槛。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全国文明城市嘉奖”列为评分条件,存在授予主体错位、与项目需求无关等问题,且构成对未获奖地区企业的歧视性待遇,属于不合理限制,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及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不存在,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游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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