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2-06-15 00:00:00
长兴县李家巷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兴县李家巷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兴县李家巷镇幼儿园。
*.招标范围:长兴县李家巷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招标,本次招标电梯设备包括*台电梯(参数见下表)。招标范围为电梯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电梯 类型 | 数量(台) | 载重量(**) | 速度 (*/*) | 机房位置 | 停靠层站/站数 | 井道净尺寸(**) | 门洞尺寸(**) | 备注 |
| 货梯 | * | *** | *.* | 无 | **~**/* | ********* | 详见设计图纸 | 落地式 |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估算造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交货期)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货梯*级及以上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式电梯*级及以上证书),或制造许可证与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合并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中包含安装、修理、改造内容;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限于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与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同一产地的同一品牌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现场安装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持有质检机构颁发的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身份证、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资料,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陈塘路**号***室(顺丰快递旁)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李家巷镇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新街东路交东升路以南约**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交易,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袁工 电话: ***********
代理公司: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工 电话:************
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