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2-03-03 00:00:00
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老虎洞矿坑公园排水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老虎洞矿坑公园排水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老虎洞矿坑公园排水工程,位于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境内,主要解决老虎洞矿坑水体调蓄排洪。新建防洪土石堵坝一座,总长约**.***;坝顶高程为****.***;坝体下游泄水明渠,总长***.***,沿线设置*座堰坝、*处跌水及西侧排水渠长**.***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本项目造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内的有效企业(水利专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年*月*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 ** 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 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投标单位使用 **** 及以上浏览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号(交通投资综合大楼*座)
联系人:吴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明珠北路*号明珠商务大厦
联系人:陈工 电话:***********
****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一 | 企业 |
| * | 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水利专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
| *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
| *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日以来任何*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 三 | 其它 |
| *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 |
| *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 * |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