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7-09-25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准,现就长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长兴县文化市场执法智能监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租赁期 | 预算 | 技术参数 |
* | 租用长兴县文化市场视频监控系统 | *年 | **.**万/年 | 详见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
*、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号新天地写字楼**层)。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 公章):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行 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整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伟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