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6-09-26 00:00:00
洪桥镇滨湖大道至邹家港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工程位于长兴县洪桥镇太湖中心村。由*条主线(长*.*****)和**条支线(总长*.*****)组成,累计总长*.*****。
主线路基宽*.**,其中:行车道宽*.**,土路肩(左侧)宽*.**;支线行车道宽*.**,不设置土路肩。
本次施工招标为*个标段。计划工期 **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 年 *月 **日起至**** 年 ** 月 *日 ** 时***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 本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含银行手续费*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温馨提示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不再使用原长兴县招标投标网虚拟保证金收退系统,原虚拟账户可用余额不得为本工程提供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附录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洪桥镇滨湖大道至邹家港公路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的规模相适应。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洪桥镇滨湖大道至邹家港公路工程 | 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万元人民币(财务能力承诺书)。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洪桥镇滨湖大道至邹家港公路工程 | *、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情形; *、近三年(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行为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时间为准);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级。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洪桥镇滨湖大道至邹家港公路工程 | 项目 经理 | * | *、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公路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近三年(自****年*月*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行为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时间为准)。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①.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不限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